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合成塔08R001A/B瓷球
(化工材料、三剂)采购技术规范书
惰性瓷球吨包
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某某公司50万吨甲醇合成装置采用管壳式合成塔,催化剂装填在换热管束中,下部封头处依次装填由卖方提供的Φ50、Φ25、Φ13高铝实心瓷球做为支撑填料。
二、惰性瓷球名称及供货范围
高铝实心瓷球,包括瓷球运输所需的防潮包装袋及托盘。
惰性瓷球名称 | 规格 | 供货数量 | 品质 |
甲醇合成塔08R001A/B瓷球 | Φ50 | 25吨 | Al2O3≥99%Fe<100ppm |
Φ25 | 16吨 | ||
Φ13 | 6吨 |
1、合成塔用瓷球
1.1温度:200℃-300℃
1.2压力:6MPa(g)-10MPa(g)
1.3空速:4000~20000h-1
四、技术参数
首先,符合瓷球国家相关标准,瓷球需满足的指标如下
项目 | 质量指标 |
Al2O3, % | ≥99 |
耐酸度,% | ≥ 98 |
耐碱度,% | ≥ 95 |
吸水率,% | < 5 |
耐温度急变,℃ | ≥ 800 |
Fe2O3, % | < 0.01 |
其余指标 | 符合HG/T3683.1-2014 《工业瓷球-惰性瓷球》 |
五、惰性瓷球适用标准
5.1制造、检验和验收所遵循的标准如下:
HG/T3683.1-2014 《工业瓷球-惰性瓷球》
5.2本技术规格书仅列出产品制造、检验和验收中所要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未列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也须同时满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版的标准或规范颁布,应以最新版的有效标准和规范为准。
5.3当标准、规范、施工图和本技术协议有矛盾时,应以较严格要求为准。
六、性能保证及质量、验收要求
6.1卖方负责提供产品检验测试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买方将根据本合同技术附件要求和企业标准进行验收。
6.2卖方提供瓷球使用周期内,买方保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瓷球进行检测的权利。如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双方委托共同认可的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国家化工瓷球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对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买卖双方均应予以认可。
七、服务要求
买方负责旧瓷球的卸出和新瓷球的装填工作,卖方负责指导瓷球装填工作。
7.1卖方提供瓷球使用说明书、企业标准、瓷球质检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当确定使用卖方瓷球后,卖方免费派遣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变换工段的流程进行确认并针对流程的不足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确保开车成功。
7.2卖方免费派遣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与买方共同制定瓷球装填和接气方案,并进行现场技术服务。同时针对在装置开车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在瓷球运行过程注意的操作事项。
7.3当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7.4在瓷球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以不同方式进行回访(一年不少于2次),了解瓷球使用情况并协助和提醒买方解决有关瓷球使用方面的问题。
8.1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及强度稳定性
8.2具有较高的耐化学腐蚀性能
8.3具有较高的耐磨性和抗粉化能力
8.4确保所供适用于买方甲醇合成装置工艺条件,在60~110%设计负荷工况下满足正常操作性能要求。
8.5所供瓷球在正常条件下,压降ΔP:≤100kpa。
8.6质保期:运行调试出口指标达到要求后正常运行满1年。保证值为CO转化率、催化剂床层使用压降等参数。所供瓷球使用寿命不少于4年,即必须达到大于催化剂使用寿命,否则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在生产过程中保证各技术指标达到技术保证值。
8.7所供瓷球强度好、阻力小,在操作过程中不粉粹,使用初期和末期阻力降没有明显升高。
8.8生产安全无风险,易操作。
九、运输及包装要求
卖方负责免费把瓷球完好无损地运送到买方装置现场指定地点。装置现场的卸车由买方负责。卖方交付给买方的惰性瓷球包装能满足瓷球储存、运输要求,包装牢固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破损,并做好防雨淋、防潮等保护措施。
十、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及所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10.1 在50万吨甲醇及以上类似煤化工规模装置已经应用,粉煤气化装置后续甲醇合成装置使用的企业成功运行业绩3家以上,并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
10.2 卖方随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包括装填、卸出、开车、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停车期间的维护)、装填方案、开工及运行维护方案、操作运行维护建议等技术资料电子版和纸版各1套。
10.3保证使用寿命不少于4年,并提供使用单位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十一、其他
11.1据本技术规范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方对技术资料的认可,以及针对合同惰性瓷球所采取的一切措施,不能解除卖方应满足买方合同中所要求的责任。
11.2内容发生矛盾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
11.3遵循技术规范和本技术协议要求不能理解为可以减轻和解除卖方的责任和保证,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卖方的义务。
11.4买方如发现卖方所提供的惰性瓷球低于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时,有权要求卖方进行更换,费用由卖方承担。
11.5技术指标与技术协议有差异时,则技术条件的要求以最高者为准,性能参数以最优者为准。
11.6卖方提供的文件,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11.7当各标准、规范之间存在矛盾时,则技术条件的要求以最高者为准,性能参数以最优者为准。
11.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技术协议矛盾之处,以技术协议为准。
11.9合同签订后,买方保留对本协议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卖方保证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