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瓷球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 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瓷球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11117650 | 烯烃分离惰性瓷球\φ6 Al2O3 ≥90%\25kg/袋 | 5.8 | 吨 |
11117650 | 烯烃分离惰性瓷球\φ6 Al2O3 ≥90%\25kg/袋 | 2.1 | 吨 |
11117773 | 硫回收氧化铝瓷球\φ30 AL2O3+SiO2>92%\25kg/袋 | 4.5 | 吨 |
11118765 | 碳四氧化铝瓷球\φ6mm\桶袋包装 | 1.82 | 吨 |
11138292 | 烯烃分离惰性瓷球\Ф3 Al2O3 ≥90%\25kg/袋 | 3.4 | 吨 |
11138292 | 烯烃分离惰性瓷球\Ф3 Al2O3 ≥90%\25kg/袋 | 0.7 | 吨 |
11138295 | 烯烃分离惰性瓷球\Ф13 Al2O3 ≥90%\25kg/袋 | 0.075 | 吨 |
11141564 | 气化装置氧化铝瓷球\规格φ50mm AL2O3>90% 直径误差±2.0mm | 20 | 吨 |
11141576 | 气化装置氧化铝瓷球\规格φ25mm AL2O3>90% | 40 | 吨 |
11146035 | 净化装置氧化铝瓷球\φ25mm AL2O3 60%-70% | 11.2 | 吨 |
11390209 | 氧化铝瓷球\φ10mm AL2O3+SiO2>92%\25kg/袋 | 5625 | 千克 |
11413963 | 气化耐磨陶瓷微珠\φ2.5-φ3mm | 35 | 吨 |
交货期:按招标方通知送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和硫回收装置使用氧化铝球装填在反应器的催化剂相关位置或气体过滤器内,起到支撑催化剂、均布气流、过滤气体杂质等作用。为保证氧化铝球的供货质量和数量达到指标要求,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对供货范围、技术要求、检验与验收、性能保证等事项要求如下。
1.总则
1.1 本技术附件是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各装置使用氧化铝球的基本要求。凡对于其他的某些必备要求,虽未列入本技术附件规定者,也属于本技术规定的范围。
1.2 氧化铝球供应商(简称乙方)应根据相关规范及本技术附件,对产品性能及质量负责。
1.3 本技术附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条文。乙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附件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环境友好的产品及其服务,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保持必要的化学稳定性,有足够的强度,并长期保持使用效果。
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充分考虑装置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选择优良的材料,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5 产品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材料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乙方如对技术附件规定条款在技术上有不同的见解以及产品参数与订货要求有偏差时,则应在签署技术附件时及时提出以供甲方确认。如乙方没有提出此类偏差文件,则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将被认为完全符合本技术附件所列的相关条款。
1.7 本技术附件是商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待双方达成的商务合同生效时,本附件自动并入商务合同并作为该合同的附件。
2.甲方装置情况
2.1 装置生产规模
2.1.1气化装置的生产规模:产粗煤气(CO+H2):53.0×104m3(标)/h。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1.2净化装置的生产规模:处理粗合成气(CO+H2):53.0×104m3(标)/h。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1.3硫磺回收装置的生产规模:年产硫磺约21820吨,小时产量为2.727 t/h,装置操作弹性30~110%,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1.4甲醇装置的生产规模:年产180万吨MTO级甲醇(折纯),小时产量229t/h,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2工艺流程简介
2.2.1气化装置:将热电中心输送的原料煤制成符合工艺要求的水煤浆,水煤浆与氧气混合,在气化炉燃烧产生水煤气(CO+H2),水煤气经过闪蒸、过滤、分离后的粗煤气送下游的净化装置。来自供货商的氧化铝球装填在水煤气过滤器内,对水煤气起到过滤的作用。
2.2.2净化装置是连接气化、合成和硫回收的纽带,本装置的主要任务是处理来自上游气化装置的粗水煤气,一氧化碳变换单元将粗煤气中的多余的一氧化碳经过一氧化碳变换反应转化为氢气,在低温甲醇洗单元脱除变换气中的大部分CO2和全部的H2S和COS,调节氢碳比以满足后续甲醇合成装置的进料需要,来自供货商提供的氧化铝球填充在一氧化碳变换单元变换炉内,起到覆盖和支撑催化剂床层的作用。
2.2.3硫回收装置:硫回收装置时一套环保装置,以净化装置的酸性气和变换不凝气为原料气,经过制硫系统的反应器后生产出液体硫磺,制硫后的尾气经过尾气处理和焚烧系统处理合格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来着供货商提供的氧化铝球装填在一级反应器、二级反应器和加氢反应器中的,起到气体均匀分布和催化剂支撑的作用。
2.2.4甲醇装置:甲醇装置接收上游净化装置合格的合成气,在两个甲醇合成塔内通过催化剂的作用,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反应生成粗甲醇。来着供货商提供的氧化铝球装填在催化剂的不同部位,起到气体分布、支撑催化剂的作用。
3.技术指标
3.1甲方气化装置所需氧化铝球对应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分析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规格φ50 | 规格φ25 | ||
AL2O3 | % | >90 | >90 |
抗压强度 | KN/颗 | >10 | >10 |
吸水率 | % | ≤5% | ≤5% |
耐酸度 | % | >98 | >98 |
耐碱度 | % | >95 | >95 |
直径误差 | mm | ±2.0 | ±1.5 |
3.2甲方净化装置所需氧化铝球对应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分析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规格φ25 | 规格φ12 | 规格φ6 | ||
AL2O3 | wt% | 23~30 | 23~30 | 23~30 |
AL2O3+SiO2 | wt% | >92 | >92 | >92 |
Fe2O3 | wt% | <1 | <1 | <1 |
CaO | wt% | <1.5 | <1.5 | <1.5 |
MgO | wt% | <2.5 | <2.5 | <2.5 |
K2O+Na2O | wt% | <4 | <4 | <4 |
堆积重量 | g/cm3 | 1.30~1.45 | 1.30~1.45 | 1.30~1.45 |
吸水率 | % | <0.5 | <0.5 | <0.5 |
莫氏硬度 | 级 | >7 | >7 | >7 |
操作温度 | ℃ | >1100 | >1100 | >1100 |
直径误差 | mm | ±2.0 | ±2.0 | ±2.0 |
3.3甲方硫回收装置所需氧化铝球对应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分析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规格φ30 | 规格φ10 | ||
AL2O3 | wt% | 18~23 | 18~23 |
AL2O3+SiO2 | wt% | >92 | >92 |
SiO2 | wt% | 68~73 | 68~73 |
Fe2O3 | wt% | <1 | <1 |
CaO | wt% | <1.5 | <1.5 |
MgO | wt% | <1.5 | <1.5 |
K2O+Na2O | wt% | <2.5 | <2.5 |
堆密度 | kg/l | 1.35~1.45 | 1.35~1.45 |
吸水率 | % | <1 | <1 |
莫氏硬度 | 级 | >7 | >7 |
3.4甲方甲醇装置所需氧化铝球对应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分析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规格φ13 | 规格φ6 | ||
AL2O3 | wt% | 23~30 | 23~30 |
AL2O3+SiO2 | wt% | >90 | >90 |
SiO2 | wt% | 63~70 | 63~70 |
Fe2O3 | wt% | <0.1 | <0.1 |
CaO | wt% | <1.0 | <1.0 |
MgO | wt% | <1.0 | <1.0 |
K2O+Na2O | wt% | <5.0 | <5.0 |
密度(瓷球) | kg/l | 2.3~2.4 | 2.3~2.4 |
堆密度 | kg/l | 1.3~1.4 | 1.3~1.4 |
吸水率 | % | <0.5 | <0.5 |
莫氏硬度 | 级 | >7 | >7 |
4.供货原则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性能测试标准满足工业瓷球HG/T3683.1-2000化工标准。
所有的瓷球均为不含氯、硫的产品。
4.3 使用寿命
氧化铝球正常使用寿命≥5年。
4.4标志、标签
氧化铝球包装物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并附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证明。
4.5 包装贮存及运输
4.5.1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记,便于产品的使用。
4.5.2包装物符合该产品的防护要求,氧化铝球使用内膜编织袋包装,单包装净量为:25.0±0.2kg,产品到库前运输及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5.3氧化铝球贮存在原包装内,置于阴凉、干燥处。
5.性能保证及考核
产品质量保证,提供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产品的安全环保证明在本技术附件签署一周内提交;质量标准中要有产品主要性能的含量表征指标;要求产品进货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
6.质量检验
6.1 产品质量检验和验收将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6.2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到最终产品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中国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6.3其中在质量指标中氧化铝球氧化铝含量必须控制在范围上限30%。
6.4供货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第三方检验(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的合格证明
7.乙方责任
7.1如果未按时到货影响甲方生产需要时,乙方需按合同赔偿甲方。
7.2乙方提供的氧化铝球的技术指标必须等于或高于甲方的技术要求,出现不满足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免费退货。
7.3乙方在质保期需要保证产品质量不发生变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免费退货。
7.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技术服务
若甲方需要,乙方客服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工作。
9、产品应用业绩
乙方的相关产品必须在相似工艺和生产规模上有两家以上的应用经验,并有书面材料证实。
10.保密规定
10.1甲乙双方依据本附件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附件所列信息),均为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这些信息透露予任何第三方(包括接收方的关联企业)或用于本附件之外的任何目的。
10.2 本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购买氧化铝球的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同时生效,与商务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本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本附件项下的争议适用商务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